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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面向社会开展网络心理辅导服务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31    点击:

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客观理性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引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面向社会开展网络心理辅导服务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开展心理辅导网络咨询服务活动,在疫情期间为社会公众免费提供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一、服务对象

广大师生及家长、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亲友、已出现疑似症状但未得到治疗人员及其家属亲友、被隔离人员及其家属亲友、受感染人群及其家属亲友、普通民众、康复患者、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二、服务形式

1.心理中心从1月28日起全员开启值班模式,编写并发布《新冠病毒防控期间心理防护指南》,利用网站、微信、QQ群等各种渠道,做好针对疫情的心理防护宣传教育。

2.自1月29日起,心理中心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8569909371,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支持及危机干预工作,帮助师生树立积极、平和、理性心态。

3.自2月1日起,心理中心除承担好本校师生心理咨询任务外,面向社会以网络辅导服务为主开展心理咨询。社会公众可通过服务邮箱进行留言咨询。

三、服务流程

1.我校师生可直接拨打学校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咨询。

2.需要心理辅导服务的社会公众,可将有关个人信息和咨询问题发送至心理中心电子邮箱hnmyjjxyxlzx@163.com,心理中心承诺在收到留言后12小时以内,安排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咨询经验的心理咨询师提供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心理中心所有参与热线电话及网络咨询的心理咨询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专业态度,积极学习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心理疏导技巧,严格遵循伦理准则,自觉接受专家督导。

2.心理咨询师值班时段务必保持手机、网络畅通,耐心、真诚、及时地为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

3.由于当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服务的范围仅限于疫情防控相关方面。

4.网络心理辅导服务为一次性服务。服务结束后,为保障求助人员的个人隐私权,心理咨询师要在3天内删除联系方式和有关求助信息。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服务,应与心理咨询师进行协商确定之后的辅导时间,原则上总沟通次数不超过3次。

5.本次服务按照志愿精神和心理咨询职业伦理规范,对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网络咨询辅导。若仍有长期继续被服务的需求,或者对于需要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断、治疗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应提供转诊建议,进一步诊疗由服务对象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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