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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01    点击:

为积极应对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态势,积极贯彻执行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决定,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十个坚决到位”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寒假留校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畅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事件不发生、散发病例不蔓延。

二、工作原则

1.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穆瑞杰、罗士喜

副组长:李波、张卫宪、李中华、张伟、程慎、杨志清、戴天增、王凌彬、丁玉国

成员:吕全建、贾江、边传周、宋华凯、王清龙、李领、姬道兴、仝晓明、权太举、杨莉、王建昌、刘建朋、王永全、

魏士周、梁天玉、张颖

(二)职责

1.制订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科学防控能力。

4.建立教职工、学生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省教育厅、校区所在辖区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对突发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坚持预防为主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压实防控责任,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排查管控湖北来往人员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学校各项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发热病人的处理

1.普通发热病人的处理。没有疫区居住史、过往史、病人接触史的普通发热病人,按普通发热疾病处理。

2.特殊发热病人的处理。有疫区居住史、过往史、病人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做好个人及陪同人员防护,到政府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六、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列入乙类国家法定传染病,按甲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积极响应河南省政府有关规定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校内若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学校主要领导须立即赶赴现场,在政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相应应急措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相关知情人员须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须在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校区所在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3.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期间,各单位对疫情情况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二)应急处置措施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学校紧急筹资50万元用于防控及应急工作。

责任部门:财务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宋华凯,13938411986。

2.配备各项防控物资,防控物资要充足、管用,保证24小时随时启用。

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卫怀英,13937106599;

姬道兴,13623869626。

3.在三校区分别设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点。医学观察点要相对封闭,具备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姬道兴,13623869626。

4.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责任部门:校医院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梁天玉,13938451692。

5.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并做好各项观察记录。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意见实施下一步措施。

责任部门:校医院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梁天玉,13938451692。

6.畅通信息。要按照法律规定,保证疫情信息上通下达。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贾江,13525589250。

7.信息发布及管控。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责任部门:宣传部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王凌彬,13837121136。

8.校园秩序及生活保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实时管控,确保校园秩序稳定,确保师生生活基本保障。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权太举,13937121798;

姬道兴,13623869626。

9.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推迟学校开学时间,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并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精神,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坚决杜绝师生聚集。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部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边传周,13949065098;

王清龙,13213172139。

10.心理疏导保障。与患病人员家属、家长进行联系,做好心理疏导,稳定思想和情绪。

责任部门:心理中心、学工部、相关单位、学院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张颖,13693710669。

11.善后处理及恢复工作

责任部门:应急领导小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梁天玉,13938451692。

12.整改及完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应急领导小组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吕全建,13607687430。

七、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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